——法律法规规定每年应当审计的项目。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审计机关每年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重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
——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要求审计的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每年会交办审计机关一些重要事项,审计机关应当列入年度项目计划,按时完成。
——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的审计项目。对上级审计机关安排以及授权审计的项目,下级审计机关应当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按时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4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4157号
主办单位:亳州市审计局 联系方式:0558-5555360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7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