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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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工作 | |||
信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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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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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7:04 |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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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哪些? | |||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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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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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08:22 |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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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审计局承办并予以答复,现答复如下:您好!您咨询的“请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哪些?”问题,市审计局答复如下: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第十七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二) 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三) 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四) 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五) 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六) 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 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审计局,电话:5555360。 | |||
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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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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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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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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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08:22 |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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