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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发布亳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亳州市审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邮编:236800;电话:0558-555536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审计监督与政务公开深度融合,仅仅围绕审计中心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57条,内容涵盖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部门预决算、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整改情况等。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发布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络渠道申请2件)。所有申请均依法按时办理,办结2件,未结转下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对于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内容,及时完善,动态更新54条。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每季度开展文件清理工作,2025年,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经信息制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的舆情或争议,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我局已构建以局门户网站为核心,微博、微信两个政务新媒体为拓展的多元化公开平台矩阵,2025年点击量总计达280万以上,切实提升了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到达率和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一是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3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市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与专题培训班,全年累计参训3次,参与人员6人次,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重点对信息的政策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层层把关,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质量。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从信息产生到公开上线的链条有时较长,存在一定滞后性,未能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和“第一时间公开”的原则及时发布,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不足,当前信息公开形式仍以传统的文字公告、文件转载为主,未能充分运用图文解析、短视频、动画等更为生动直观的形式,呈现方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针对“发布不够及时”问题,明确专人对重点领域、社会关切事项信息进行严格的时限管理,建立“即时产生、快速审核、限时发布”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针对“形式创新不足”问题,结合我局优秀审计项目打造,拟计划拍摄审计故事微视频,丰富解读形式,增强内容的互动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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